基金名称 | 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 | ||
基金主代码 | 100072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本基金以运作周期和自由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3年1月29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 ||
申购起始日 | 2020年7月23日 | ||
赎回起始日 | 2020年7月23日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A | 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B | 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C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100072 | 000160 | 100073 |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 是 | 是 | 是 |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目前处于第四个运作周期,在此期间设置了受限开放期(1个工作日)以接受投资者申购赎回申请。2020年7月23日为受限开放期,敬请投资者留意,申购赎回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时间。
(1)代销机构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代销机构设定的最低申购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的,投资者还需遵循相关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则。
(2)直销机构(包括直销网点、网上交易系统):
直销网点: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50,000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20,000元。
网上交易系统:单笔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1元。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1)投资者申购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A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前端申购费用,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如一天之内进行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1)前端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 前端申购费率 |
M<100万元 | 0.8% |
100万元≤M<500万元 | 0.5% |
M≥500万元 | 1,000元/笔 |
注:上述前端申购费率适用于所有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除外。
2)特定申购费率(仅适用于养老金客户)
申购金额(M) | 特定申购费率 |
M<100万元 | 0.08% |
100万元≤M<500万元 | 0.05% |
M≥500万元 | 1000元/笔 |
注:上述特定申购费率适用于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5、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6、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
7、养老目标基金;
8、职业年金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2)投资者申购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B类基金份额需交纳后端申购费(在赎回时支付相应的申购费用),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具体如下:
持有时间 | 后端申购费率 |
1年以内(含) | 1% |
1年-3年(含) | 0.6% |
3年-5年(含) | 0.4% |
5年以上 | 0 |
各销售机构是否销售该类份额以其业务规定为准。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该类份额的,由于支付渠道不同可能存在相关支付渠道不支持办理该业务的情况,具体以实际网上交易页面相关说明或语音提示为准。
(3)投资者在申购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C类基金份额时不需要交纳申购费用。
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时,其申请赎回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每次不得少于0.01份。若赎回时或赎回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账户剩余的基金份额不足0.01份时,须在提交赎回申请时一并赎回该剩余份额。
(1)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A类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
持有时间 | 赎回费率 |
7日以内 | 1.5% |
7日以上(含)且在受限开放日申请赎回 | 1.0% |
7日以上(含)且在自由开放期申请赎回 | 0 |
(2)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B类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
持有时间 | 赎回费率 |
7日以内 | 1.5% |
7日(含)-1年以内(含) | 0.1% |
1年-2年(含) | 0.05% |
2年以上 | 0 |
(3)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C类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
持有时间 | 赎回费率 |
7日以内 | 1.5% |
7日以上(含) | 0 |
(1)直销网点:直销中心。
直销中心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二座27层;
传真:021-20513177;
联系人:孙迪;
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
(2)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www.fullgoal.com.cn
基金管理人若增加或调整直销机构的,将另行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辉腾汇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圳盈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4日,基金管理人将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等媒介公布本基金本次受限开放日即2020年7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1)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C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
(2)对本基金的第四个运作周期的受限开放期(2020年7月23日)的净赎回数量进行控制,确保净赎回数量占该受限开放日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在[0,10%(含)]区间内。如净赎回数量占比超过10%,则对当日的申购申请进行全部确认,对赎回申请的确认则按照该日净赎回额度(即开放日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10%)加计当日的申购申请占该日实际赎回申请的比例进行部分确认。如净赎回数量小于零,即发生净申购时,则当日的赎回申请将全部予以确认,当日的申购申请按照赎回申请占申购申请的比例进行部分确认。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对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并将于受限开放日后的第2个工作日发布申购、赎回实际确认情况的相关公告。
(4)本公告仅对本次受限开放日的有关申购赎回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20年1月20日《证券时报》上的《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等相关资料。
(5)基金管理人暂不开通本基金在受限开放期内的转换业务。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在本基金开放期内开通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具体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6)如有疑问,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或登陆相关网址进行咨询,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公司网址:www.fullgoal.com.cn。
(7)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