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折算”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约定,当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B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跌至0.250元或以下时,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场内简称:新能源车,基金代码:161028)、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场内简称:新能车A,场内代码:150211)和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场内简称:新能车B,场内代码:150212)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截至2018年8月3日,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0.239元,达到基金合同约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本基金将以2018年8月6日为折算基准日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截至2018年8月3日,新能车B收盘价为0.281元,溢价率为17.57%。不定期份额折算后,新能车B杠杆倍数将大幅降低,恢复到初始杠杆水平,新能车B的溢价率可能降低。投资者如果在折算基准日(2018年8月6日)当天盲目投资,可能遭受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