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基金超市 > 海外基金 > 富国中国中小盘混合(QDII) > 基金公告 > 分红公告 > 正文

富国中国中小盘(香港上市)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二0一七年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告

日期:2017-12-06  字体大小:TTT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富国中国中小盘(香港上市)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富国中国中小盘混合(QDII)

基金主代码

100061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9月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富国中国中小盘(香港上市)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富国中国中小盘(香港上市)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7年12月1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2.133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484,916,033.57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96,983,206.71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1.7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17年度的第1次分红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0%,此收益分配方案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后已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复核。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7年12月11日

除息日

2017年12月8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7年12月18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的全体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得再投资基金份额的计算基准为2017年12月8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2017年12月13日起投资者可以办理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查询、赎回等业务。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利润,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7年12月11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4、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