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关于准予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26号)和《关于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等的有关规定,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汇利A和汇利B的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17]792号)。现将汇利A和汇利B终止上市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1、基金名称: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汇利A
场内简称:汇利A
基金代码:150020
2、基金名称: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汇利B
场内简称:汇利B
基金代码:150021
3、终止上市日:2017年12月11日
二、基金终止上市的主要内容
本基金于2017年11月16日起至2017年12月3日17:00期间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大会”),大会于2017年12月4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合同等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大会决议自2017年12月4日起生效,表决结果的具体内容详见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12月5日发布的《关于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根据本次会议议案的相关安排,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汇利A和汇利B终止上市,现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17]792号)。
三、《富国汇利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会议议案,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期结束之日的次日(2017年12月11日)《富国汇利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具体见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12月5日发布的《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转型提示性公告》。
根据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会议议案,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开放期最后一日(2017年12月8日)出现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将于次日(2017年12月11日)终止并根据《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二十二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不再实施转型:
(1)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
(2)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净申购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或减去当日净赎回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
《富国汇利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的基金名称将由“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富国汇利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注意事项
1、《富国汇利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富国汇利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上市交易。
2、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客服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