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富国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富国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以2016年12月15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每年12月15日(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提前至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本次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2016年12月15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富国银行A份额(场内简称:银行A级,基金代码:150241)、富国银行份额(包括富国银行份额的场外份额和场内份额,基金代码:161029,其中场内简称:银行分级)。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后富国银行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富国银行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1.000元的部分将折算为富国银行份额的场内份额分配给富国银行A份额持有人。富国银行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两份富国银行份额将按一份富国银行A份额获得新增富国银行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后,富国银行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富国银行A份额和富国银行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
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富国银行份额
富国银行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富国银行份额=
其中:
:折算后富国银行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下同
:折算前富国银行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下同
:折算前富国银行份额的份额数,下同
持有场外富国银行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富国银行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富国银行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富国银行份额的分配。
2、富国银行A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富国银行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1.000元
定期份额折算后富国银行A份额的份额数=定期份额折算前富国银行A份额的份额数
富国银行A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富国银行份额的份额数=
其中:
:折算前富国银行A份额的份额数,下同
3、富国银行B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富国银行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其份额数。
4、折算后的富国银行份额总份额数
折算后富国银行份额的总份额数=折算前富国银行份额的份额数+富国银行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富国银行份额的份额数+富国银行A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富国银行份额的份额数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6年12月15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下同)、赎回、转换、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下同)及配对转换业务;富国银行A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富国银行B份额(场内简称:银行B级,基金代码:150242)在整个定期折算期间交易正常进行。
(二)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6年12月16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配对转换业务,富国银行A份额暂停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6年12月19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配对转换业务,富国银行A份额于2016年12月19日上午9:30-10:30停牌一个小时,并于2016年12月19日上午10:30起恢复交易。
五、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第十一条之规定,2016年12月19日银行A级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6年12月16日的富国银行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富国银行A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约定收益后与2016年12月19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因此2016年12月19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基金富国银行A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为场内富国银行份额分配给富国银行A份额的持有人,而富国银行份额为跟踪中证银行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富国银行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由于富国银行A份额经折算产生的新增场内富国银行份额数和场内富国银行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富国银行A份额或场内富国银行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富国银行份额的可能性。
(四)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0688(免长途话费)。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