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15年7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本公司网站上披露了《富国目标齐利一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公告正文中“4.2赎回费率”部分原表述有误,现更正如下: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表:
赎回时点
赎回费率
30天以内
1.00%
30天及以上
0%
特此更正。本公司对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