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16年12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本公司网站上披露了《关于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公告正文中,“二、折算结果示例”的举例部分富国军工A份额折算前的基金份额净值有误,现修改如下:
“假设投资者甲、乙、丙分别持有场外富国军工份额、场内富国军工份额、富国军工A份额各100,000份,其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 折算前 | 新增份额折算比例 | 折算后 | ||
基金份额净值(元) | 基金份额(份) | 基金份额净值(元) | 基金份额 | ||
场外富国军工份额 | 1.076 | 100,000 | 0.018639420 | 1.056 | 101,863.94份富国军工场外份额 |
场内富国军工份额 | 1.076 | 100,000 | 0.018639420 | 1.056 | 101,863份富国军工场内份额 |
富国军工A份额 (注3) | 1.039 | 100,000 | -- | 1.000 | 100,000份富国军工A份额 |
0.037278840(新增母基金份额) | 1.056 | 新增3,727份富国军工场内份额 |
注3:富国军工A份额持有人折算后将同时持有富国军工A份额和场内富国军工份额。”
以上更正不影响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结果。
特此更正。本公司对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