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在受限开放日将对当日净赎回数量进行控制,以确保净赎回数量占该受限开放日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在[0,10%]区间内。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第二运作周期内的第7个受限开放日为2016年11月28日(已于2016年11月24日在指定媒体及本公司网站进行公告)。依据合同约定的确认规则,基金管理人在2016年11月25日基金份额总数既定的基础上对该受限开放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了确认。由于受限开放日实际净赎回申请数量小于零,基金管理人全部接受了符合要求的有效赎回申请,对申购申请采取了比例确认的方式,确认的申购申请占有效申购申请的比例为81.80%。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