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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定期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日期:2015-12-17  字体大小:TTT

根据《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2015年12月15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基金简称: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场内简称:新能源车,基金代码:161028和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场内简称:新能车A,基金代码:150211)办理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定期份额折算的方法及相关事宜,详见2015年12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上的《关于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12月17日新能车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5年12月16日的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即1.000元。由于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折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2015年12月15日的收盘价为1.000元,扣除约定收益后为0.957元,与2015年12月17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因此2015年12月17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