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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案例分析:李玉书洗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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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5月16日,一场拍卖会在四川成都饭店举行,这是对四川省乐山市原副市长李玉书贪污受贿案中一个特殊的罚没品——位于四川省大邑县西岭镇的一座正在运行中的沙坪水电站进行公开拍卖,最终电站以502万元的高价拍出。

沙坪水电站位于距成都120公里的大邑县西岭镇的沙坪村,占地约7000平方米,这个电站的规模在大邑县的几十个电站中算中等。该电站从1986年10月破土动工修建,1988年2月四台机组开始发电,装机容量共1600千瓦,年均利用时间5000小时左右,年均发电量750—810万千瓦。目前,该电站的四台机组及配套设施均运行正常,电站3.5万伏发电并入大邑县供电局电网,整个电站有职工29人,每年纯利润在50万元以上。2000年4月,李通过一名加拿大籍华人组建的成都市德力电器发展有限公司的名义收购了这个水电站,价格为415万元。而那个加拿大籍华人所组建公司的实体,其实就只有这个水电站。这个加拿大籍华人只投资了几十万元,其余全是李玉书贪污受贿得来的赃款。

案发后经过全面调查,李玉书在职期间收受了大量现金财务,折合人民币1400万元。他为了将非法受贿的大笔资金由“死钱”变为“活钱”,选择购买水电站作为投资,期待来日的盈利。很明显,李玉书购买水电站是一种不折不扣的洗钱行为,既可通过经济往来把黑钱转移到自己投资的项目上,又可通过进行中长期的正常经营大赚一笔。李玉书办完手续后还在做着坐收渔利的美梦,但仅仅在拥有这个电站的几个月后他就东窗事发锒铛入狱了。

[评析]

投资企业,开办公司,这是贪官们洗钱的一个新手段,即“以钱生钱”,不但将赃款清洗干净还要赚上一笔。在拍卖会上,该水电站最后以502万元的高价拍出,比李玉书购买该电站的身价高出近百万元,资产在短短几年间就有如此暴涨,难怪不少犯罪分子开始投资企业或开办公司来进行洗钱了。当然,我们不能排除这样的可能,即当初以415万元收购该水电站本身就存在人为压价因素。

此案还有值得注意的另外一点,即李玉书表面是与一个加拿大籍的华商合伙来购买电站,但实际上我们不难看出,这位华商不过是李玉书的一个挡箭牌而已:其一,415万元的购买资金中李玉书投入了300多万元,那位华商出资比例很低,只有几十万元,李玉书占绝对控股地位;其二,李当时作为乐山市副市长,在当地的人脉资源可想而知,公司的实际控制权肯定在李玉书手里;其三,那个加拿大籍华人所组建公司的实体只有这个水电站,显然公司的设立完全就是为收购电站服务的。

此案给我们的启示是:

⑴对于投资收购行为进一步规范,对资金来源应加强调查,防止来路不明资金和非法所得资金借助投资收购行为披上合法外衣。目前某些离岸金融中心与我国的资金往来异常频繁且金额巨大。2002年和2003年,英属维尔京群岛名列我国第二大外资来源地,而2004年1—3月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西萨摩亚三地对华投资占中国实际利用外资的20%,来自这些离岸金融中心的资金都值得有关部门高度关注。

⑵金融机构和工商部门对于官员的子女和亲属的经商行为应加强注意,对其严重与收入不符的投资行为要特别警惕。

(摘自《中外洗钱案例评析》欧阳卫民主编法律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