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14年12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上披露了《富国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国企改A与国企改B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公告书正文中关于持有人结构的相关数据有误,现更正如下:
截至2014年12月23日,场内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如下:
国企改 A:场内机构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 152,027,724 份,占比 9.03%;场内个人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 1,530,679,662 份,占比 90.97%。
国企改 B:场内机构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 152,027,828 份,占比 9.03%;场内个人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 1,530,679,558 份,占比 90.97%。
特此更正。本公司对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