诞生于草根,中国的第三方支付“从初期的蹒跚到现在的健步如飞”的爆炸式成长态势,已成为各方无法忽视的新生力量。但方便快捷和几乎全覆盖的特性,在为人们的生活工作带来极大方便的同时,亦为网络犯罪带来了机会。
日前,在复旦大学中国反洗钱研究中心举办的“2013中国支付创新与洗钱风险防控研讨会”上,行业监管人士和业内专家学者表示,网络犯罪日趋严重,给我们公共安全带来了严峻挑战,这意味着,如何加强多方研究和协作,采取组合手段,遏制不法势力,打击犯罪行为,有效保护并激励创新,是确保经济金融有序发展的首要选题。
网络创新触发监管担忧
“商业银行提供的标准化支付服务对市场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资金处理效应、资金流和信息流整合等无法满足市场需求。第三方支付的出现则弥补了支付服务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的空白。”复旦大学中国反洗钱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唐朱昌教授认同第三方支付的重要性。
从1998年中国第一家第三方支付企业守信公司成立起,第三方支付在中国经历了15年的发展历程。2012年,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整体交易规模接近13万亿元。
但这个巨大的交易平台已触发监管方的担忧。以海外市场为例,6月初,在线虚拟货币兑换机构“自由储备银行”因涉嫌洗钱关闭,5名员工在西班牙、哥斯达黎加和美国被捕,引发外界对虚拟货币遭违法使用的关注。
业内人士认为,近年来一路高歌猛进的第三方支付,确实存在不少监管盲区——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洗钱,恐怖融资、诈骗、信用卡套现等案例并不少见。
网络洗钱3种模式
支付宝的一个案例是,2012年底,其发现了一家毒品网络的淘宝网店:卖的是茶叶,但店铺信誉低、网页设计十分简陋、商品长期无更新、多数商品没有简介也没有交易评价。进一步追踪显示,该网店的买家具有重复性、IP显示大多在偏远地区。最终,打着卖茶的幌子,毒资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被“洗白”成茶叶货款。
支付宝网络技术公司法务合规部总监屠剑威介绍,目前国内依托第三方支付的洗钱模式主要有3种。
首先是有账户体系的洗钱模式,包括“木马洗钱”及“P2P洗钱”。所谓“木马洗钱”,就是用木马病毒在后台建立的订单取代用户的网购订单,如用户在支付时没有察觉,便把正常向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的行为变为向黑客付款;“P2P洗钱”则主要发生在撮合借贷交易的中介网站上,原本只作为中介的网站直接参与借贷活动,先放款给借款人,再把这些贷款以“理财产品”等形式打包出售给贷款人,这其中有不少隐藏的风险。
其次是利用虚拟货币洗钱的模式。一些棋牌类游戏平台通常会用“银子”等虚拟货币作为游戏筹码,游戏平台只出售、不回兑这些“银子”。但平台上还活跃着一些同时出售和回收虚拟货币的“银商”,在虚拟货币和法定货币之间架起桥梁,使部分游戏玩家能在平台上从事类似赌博的活动。
此外,还有“跨境汇兑洗钱模式”。买家先在境内用人民币购买电子礼品卡,再在境外将礼品卡兑现成美元,以此来实现资金的跨境流动。
对此,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浩然说:“洗钱犯罪已进入网络时代。在网络虚拟货币、网络银行等这些交易双方不直接见面的特殊行业,国内的防范体系存在一系列明显的不足。”
放开“母爱式”监管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察局反洗钱处的陈超在平时的办案中发现,第三方支付的开户审查也存在问题。
“第三方支付是虚拟账户,通过电子邮件或者手机号码就可得到虚拟帐户,尽管现在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在推行实名制,但能否真正落到实处,有待观望。”他说。
陈超强调,第三方支付的发展不断上升,业务范围不断扩展,对第三方支付的业务创新要有一定的监管和引导。
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政策监督处的徐启鹏坦言:“因为支付机构业务创新速度快,支付机构首先要完善自己的内控制度。我们规定了一些原则,支付机构首先应该了解你的客户,其次要保存客户订单的资料。第三,一旦发现可疑交易,就该递风险报告。”
“中国的监管是母爱式监管。监管者不但要告诉监管对象怎么做,还要扶着监管对象往前走。我们在逐渐转变监管方式,慢慢把这只手放开。”徐启鹏认为:“目前主要的监管重点还是指导支付机构完善自己的制度,并把这个制度完整地落实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