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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现新型"洗钱"方式 信用卡充加油卡套现19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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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1月18日消息:据《新闻晨报》报道,新型“洗钱”方式现身申城:犯罪嫌疑人将作案目光盯上了银行信用卡的延期偿还功能,他们帮别人刷银行信用卡套现,再倒卖IC加油卡副卡,从中收取点数差额的手续费牟利。昨天,记者从静安区法院获悉,福建来沪无业人员黄明(化名)用上述方式“空手套白狼”,去年2月至4月间,非法套现达190万元。最终,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处黄明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

瞄上加油卡套现

黄明今年30岁,他利用私刻印章手法,冒用徐州望山湖贸易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及自然人沈某等3人名义,在中石化油气站等多家加油站申办了7张加油IC卡主卡,再为主卡批量办理了副卡。

黄明承认,通常他给需要套现人1张加油IC卡主卡、若干副卡。让有需要用银行信用卡套现人找他,他会让对方自己到加油站超市POS机上刷卡,由加油站工作人员凭POS机签购单,把刷卡金额充入到他所持有的加油IC卡主卡内,再分到若干张副卡里。然后,他收回主、副卡,用读卡器读出副卡充值金额,扣除该金额3%手续费,支付现钞(刷卡金额97%)给需要银行信用卡的套现人。

若遇上套现人急用现金,他即提供“一条龙”全程陪同套现人,直接在加油站内超市的POS机上刷卡、充值,并完成套现,再将加油卡副卡内的金额以99%的价格卖给欲在加油站加油的驾驶员,收回现金,黄明则从中赚取刷卡金额2%的利润。

网上招揽急需现金者

黄明招揽“业务”的手段越来越高明,从开始在加油站蹲点等候,发展到通过网上发布信息招揽急需现金的人。

黄明在网上留下手机号,让急需现金的人与他联系,双方在电话中约好后,黄明开车前去交易。黄明知道按照加油站规定,1张加油IC主卡,能捆绑做成100张副卡,每当1张加油IC主卡关联的100张副卡即将用完时,他就变更加油卡主卡户名。倘若出现多名要求套现人一起前来要求用POS机套现时,为加快速度,黄明就会给他们1张或多张石化加油IC主卡,将刷卡总金额分成一笔或多笔金额,打入1张或多张石化加油IC主卡内,再交还给他控制使用。

[判处依据]

“洗钱”侵害金融秩序

法院认为,国家商业银行发行信用卡,各类加油站发行IC加油卡,本身目的就是为持卡人提供信用卡透支“调头寸”,或使用加油卡加油的便捷。而被告人黄明却利用银行信用卡通过“POS”机,往加油站IC卡充值,再通过副卡变现,从中套取现金“洗钱”的行为,破坏并侵犯了国家金融政策、不但严重扰乱了国家金融市场秩序,还违反了国家对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的规定,且以虚构交易的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该行为情节已严重触犯了我国刑法制定的非法经营罪,法院考虑到案发后黄明的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可依法从轻处罚并适用非监禁刑,遂法院对黄明判处了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