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基金超市 > 债券基金 > 富国天丰强化债券(LOF) > 基金公告 > 分红公告 > 正文

富国天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二0一0年第十二次收益分配公告

日期:2011-01-07  字体大小:TTT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富国天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富国天丰强化债券封闭
场内简称
富国天丰
基金主代码
161010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8年10月2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富国天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0年12月31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054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60,485,680.60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0,242,840.30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16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10年度的第12次分红
注: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每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可分配收益的90%,且基金合同生效满6个月后,若基金在每月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每10份基金份额可分配收益金额高于0.05元(含),则基金须在10个工作日之内进行收益分配,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50%。本基金2010年度可分配收益为328,236,710.28元,2010年已分配收益为267,751,029.68元,截至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应分配金额为30,242,840.30元。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1年01月12日
除息日
2011年01月13日(场内)
2011年01月12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1年01月14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注:1、权益分派期间(2011年1月10日至2011年1月12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咨询方式
1、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
2、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月7日